根据农业农村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扬州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事业编制),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2年扬州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40周岁(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回避要求及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表3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
面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扬州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陈述、申辩。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具体时间、地点以扬州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通知为准。
对于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10倍的,将增加笔试环节,具体内容另行公告。
(三)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扬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4-80978061。邀请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市监委0514-12388,扬州市纪委市监委第16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0978827,扬州市农业农村局0514-80989787。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扬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09886370514-80989789
附件:
2022年扬州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2022年扬州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doc
2022年扬州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指南.doc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nyncj/202204/ac2041df5f5e4e5bbcd5ca1ec42713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