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梁山县县属国有企业监督体系,促进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规范总审计师派驻工作,根据《梁山县县属国有企业总审计师派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拟在济宁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派驻总审计师。
一、招聘职位
山东梁山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派驻总审计师1名。
二、招聘范围
1.注册登记地在济宁市范围内的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正式在职人员。
2.济宁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应聘要求
(一)应聘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熟悉国家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和方法,具有与从事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工作经验。
3.具有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审计、金融等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
4.具有从事审计、财务、国资监管、金融等相关业务5年以上工作经历。
5.在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县属国有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职级)3年以上。
6.身体健康,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五十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不符合总审计师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要求的。
5.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经聘用,派驻总审计师享受山东梁山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职待遇。
五、应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察、确定人选、体检、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11月20日(报名时间以收达为准)。应聘人员准确、完整、规范填写《梁山县县属国有企业派驻总审计师报名表》(附件1)并扫描(PDF格式),连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扫描件(PDF格式)、个人简历、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以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lsxgyzcswzx@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
报名材料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
(二)资格审查。县属国有企业派驻总审计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对报名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后续程序,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梁山县县属国有企业派驻总审计师报名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附件3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可在确定人选后提供);
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2张;
7.《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2)。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要保持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面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属国有企业总审计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专班组织面谈,深层次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素养、履职能力,并进行打分。
(四)考察。对应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同时,征求其所在单位执法执纪部门意见。根据考察结果予以赋分。
(五)确定人选。按照面谈、考察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公示聘用环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七)公示聘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任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期3年,按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符合聘任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专班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3562796747
(二)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梁山县纪委、县监委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应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梁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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