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聘用的员工全部采用劳动合同制管理。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丽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丽水市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
3.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
4.部分岗位面向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届、2020届毕业生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未缴纳社保记录证明1份)。
5.岗位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6.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5.服务期限: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周年。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国有企业等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购销等工作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
用人单位组织资格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岗位是否开考由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研究决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莲都先锋、丽水工业园区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专业岗位考《综合应用能力》,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成绩占总分数的50%。实行闭卷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健康申报承诺书,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免笔试人员超过3人,增加比选环节,结合学历学位、与岗位匹配的工作年限、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受奖情况等进行综合比选,择优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按不高于1:3比例确定)。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打分,有佐证材料的得相应分值,无佐证材料的不得分。按比选成绩由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其他人员则需参加所报岗位笔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数的50%。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前2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经比选的免笔试人员放弃面试,不再递补。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无免笔试人员的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有免笔试人员的招聘岗位,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总成绩,非免笔试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中,若面试成绩相等,按照比选方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参加笔试和免笔试人员总成绩相等,以免笔试人员优先。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服从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岗位安排,无正当理由逾期或不服从岗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前,拟聘用对象需解除与其他单位劳资、社保及证书资质挂靠等关系。招聘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待遇按莲都区国有企业薪酬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要求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报考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3.“莲都先锋”微信公众号;
4.“丽水工业园区”微信公众号。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监督电话:浙江丽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0578-2601656
咨询电话: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0578-2061618、0578-2601609
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具体安排视疫情情况调整。
附件:
附件1: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计划表.docx
附件2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iandu.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