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海南省技师学院创办于1958年,校园总面积533亩,目前分设海口府城和澄迈老城两个校区。学院先后被确认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建设学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国(海南)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第45、46届世界技能大赛机电一体化、塑料模具工程、云计算项目等3个项目的中国集训基地。学院拥有8大专业系及公共基础教学部,共开设25个专业,现有学生一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7名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在职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数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信息发布方式和渠道
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核结果、量化评分结果、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考察对象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直接将报名要求材料送交至海南省技师学院人事部办公室、网络报名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下述指定邮箱。
2.报名时间:
4.地址及联系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大园路77号
联系人:范老师0898-65909806,65907006。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佐证材料:身份证、诚信证明、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毕业证(含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含在线验证报告)、职业技能等级证、一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或文件、技术能手证书或文件、主持技能大师工作室证书或文件、社保缴交清单、同意报考证明和其他相关的各类获奖荣誉证书。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应聘人员确保所留电子邮箱可正常使用,联系电话保持畅通,我们将以电子邮件和电话联系方式通知有关事宜。
(4)请应聘人员关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www.hnsjx.com)上所发布的信息。
(二)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考核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并向符合招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发送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同时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海南等网站,核实应聘人员失信信息。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时应同时提交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属于失信惩戒人员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要求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等目录设置。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照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班毕业生参照大学专科学历。
五、招聘量化评分
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精神,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开考核招聘。
(一)面试时间及方式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方式:课堂试讲、现场答辩。
(二)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三)面试成绩公布
全部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进行公示张贴成绩排名。
(四)面试成绩规定
面试及格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如应聘人数不形成竞争情况的,须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同意通过,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六、组织体检和考察
(一)组织体检
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学院将按照考核招聘量化评分由高到低分递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每个招聘岗位只递补一次。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向学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学院纪检监察人员陪同体检、复检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组织考察
考察小组根据量化评分、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小组成员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和查询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结果提交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技师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院调查处理,调查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有异议者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学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等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我院将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对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海南省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招聘工作纪律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贯彻公道正派,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琼人社发[2021]38号)等文件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受聘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学院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和举报电话:学院纪委0898—65923269
十、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海南省技师学院2022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
3.承诺书(应聘诚信承诺书、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海南省技师学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211/91b6925ee2aa461d90d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