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2022年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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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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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是清远市水利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清远水利枢纽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行使市属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职能,负责潖江蓄滞洪区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积极履行义务;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应具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考生须于报名当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符合聘用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专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人员待遇

参照《关于印发<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薪酬管理方案(暂行)>的通知》(清人社[2021]5号),执行相应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起至12月21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件网络报名,请考生将报名材料发至指定电子邮箱:qysnjgc@163.com。

(三)报名材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附件1《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扫描电子版。报名材料需打包成压缩文件(大小控制在20MB以内,扫描件为PDF格式,文件名为“公开招聘+姓名+手机号”)。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

4.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五)报名资格初审

2022年12月22日,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将以邮件、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考生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考生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初定以面试为主,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综合分析、专业素养、人际沟通、组织协调、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能力水平。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考生应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试现场,携带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及考察不合格者,经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在清远市水利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为切实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参加面试当天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经体温测试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

(二)若考生存在以下情形则不得参加考试: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②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③粤康码为红码的考生;④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⑤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市水利局网站发布公告。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招聘工作的具体环节情况等事项将在清远市水利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注意以下情况:

1.对于考试成绩,公众号上仅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及分数排名。

2.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我处招聘工作人员会以电话方式通知递补人员。

请考生关注清远市水利局微信公众号和网上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考生在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经公示后,考生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385150。

附件:1.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

2022年12月1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dqy.gov.cn/qyslj/gkmlpt/content/1/1648/mpost_1648896.html#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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