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是经龙湾区(高新区)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公司,主营业务是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扎实,作风正派。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要求
(一)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为温州市;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二)具有拟任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具有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公司业务、投行业务、机构业务等相关从业经验;或具有国有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招商引资或市场营销相关从业经验。
(四)如选聘人员特别优秀的,经招聘单位审核后,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材料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报名
报名邮箱:lwqzsj@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
时间地点: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温州市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龙湾区升平路77号)903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7-86968723。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社保记录等报名表中涉及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对象将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予以通知。
五、招聘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评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素养、实际业务能力、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80分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环节。
六、体检、考察(政审)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体检、考察(政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二)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基础年薪8万元,绩效年薪不超过10万元(绩效年薪按考核结果兑现)。
2.拟招聘岗位属特聘人才岗位,实行劳务派遣。
八、人才储备库
公司将建立人才储备库,本次招聘落选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储备,有效期一年。人才储备对象的面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
九、其它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等情形并查实的应聘人员,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录用名额按照该岗位应聘者总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三)有关面试、体检时间、地点及招聘其他事项的通知届时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凡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对招聘过程及结果保留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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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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