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遴选工作人员8名(见附件1《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遴选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20年5月教育部备案,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青岛市直属的正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占地面积502亩,地处胶州湾北侧,北邻胶东机场,南接胶州湾跨海大桥,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目前学校在籍学生2560人,在编教职工146人。有学前教育学院、珠宝设计学院、商贸学院3个学院,文旅系、体育教育系、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4个教学系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青岛市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我市5年以上区(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因借调工作、外出学习等各种原因连续脱离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不计入工作经历;
3.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提拔任职(晋升聘任)不满1年的,或近2年内调动过工作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遴选具体岗位、遴选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遴选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对遴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电话咨询。
(二)报名
网上报名:
网上审核及查询:
1.网上报名。登陆“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qdpecedu.cn),点击“公开遴选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1)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请按照上传照片格式要求和比例要求上传个人免冠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遴选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报名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大学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反馈初审结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学校官网遴选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学校后期发布的考试通知有关要求,及时登录学校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遴选岗位,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取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公布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录取计划。
5.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遴选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即终止其遴选程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按遴选岗位要求,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须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盖章(对《报名推荐表》未完成盖章程序的人员,经学校同意后,须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考察体检环节正式开始前提交)、《青岛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年度考核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学校官网、官微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须加强自身健康管理,按照考前发布的入校要求,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重点考察运用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强化入职人员的品德考察,重点考察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专业素质、职业能力、写作能力等。笔试无指定参考教材。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者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采用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同一岗位进入笔试人员与学校2022年公开遴选该岗位进入笔试人员一致且已举行过笔试的,不再组织笔试,以2022年遴选笔试成绩为准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将在“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qdpecedu.cn)“通知公告”栏和官方微信公示。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遴选岗位和遴选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取消遴选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主要从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组织能力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当天在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和官方微信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遴选岗位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根据学校实际确定考察体检顺序,并采取等额的方式进行。
(一)学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学校考察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遴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生申请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造成岗位取消的,将通报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遴选人员,并公示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的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严肃纪律及有关说明
(一)公开遴选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遴选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公开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考生需随时关注学校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自我健康和行程管理,准备好防疫材料。
(三)取消或核减计划、有关考试信息等在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dpecedu.cn)和官微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登陆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官微了解发布的信息,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遴选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遴选机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监督电话:(0532)58255086
请在工作日的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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