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是福州市国资委监管的市属一级专业化国有企业福州招商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权属子公司,现因业务拓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具体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具有沟通协调能力;
(二)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具体参考附件对应的岗位专业要求);
(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得报名;
(四)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抗压能力强;
(五)应聘主管级岗位一般需要6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六)具体任职要求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收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按照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福州新区招商服务有限公司试用、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huangyufang319@163.com,报名登记表命名格式为“拟报岗位-姓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公司组织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对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等方面对简历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应聘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原件备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及匹配适应度,包含专业能力、个性化管理等。
(四)体检
对通过上述环节的拟录用初定人员开展入职前体检,体检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入职手续,拟录用人员须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及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可能通过电话、短信联系应聘者,通知有关事项、核实相关情况,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关闭号码拦截功能。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恕不退还,公司将予以妥善保管;
(四)经审查并约定面试的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对相关事宜进行咨询;
(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发现报名多个岗位,将取消报名资格)。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fzrsrc.com/ArticleShow.aspx?id=96ea92e2-88d7-1907-c54d-e043-78f8ea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