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持续加大人才吸纳集聚力度,进一步优化全县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聚力保障高质量追赶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定西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细则(试行)》和《定西市2023年度赴外引进人才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陇西县2023年度赴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计划赴外引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4个岗位132人(教育系统69人、卫生系统22人、县直其他事业单位41人)。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度定西市陇西县事业单位赴外引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一)教育系统引进对象
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教育部共建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毕业生;
3.全国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毕业生;
4.全国14所专业体育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卫生健康系统引进对象
“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共建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三)其他事业单位引进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引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可放宽至省部共建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留学人员引进对象
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三)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引进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业院校引进师范类专业参照教育系统引进对象执行,引进非师范专业参照其他事业单位引进对象执行。
(四)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要求
(五)引进硕士研究生,要求硕本专业一致或相近。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主修专业学历报名,取得不同层次学历学位的按照最高学历学位报名。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列为失信人员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开除公职的;在各类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已在定西市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在编在岗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服务期内的“各类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定西市历年引进人才已辞职离岗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时间地点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我县在相关高校组织的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现场签约。赴外引才过程中,对各高校招聘会引进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已签约的岗位在其他高校招聘会中不再引进。赴外引才工作结束后,对未签约的岗位,通过定西党建网、陇西党建网发布网上报名集中引进的公告和具体岗位。
(一)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会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育岗位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主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院校毕业生除外);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育岗位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已签约岗位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核。由报名审核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相近相关”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
(三)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工作采取现场集中化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报考特教等特殊岗位的,不再参加本次现场面试,与全市、全县网上发布公告报名考生统一面试。
(四)现场签约。本次引才现场面试工作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本次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其中应届生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往届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陇西县县直事业单位的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公室公章(代)签,
(五)集中体检。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自主提供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由陇西县县直各用人单位或主管单位自行确定,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公示聘用。对现场签约人员,考察体检合格后在陇西党建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引进对象,并报是人社局备案后办理入职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
六、政策待遇
1.人才落户。建立家属随迁制度,对落户陇西城镇的引进人才,不受购房、缴纳社保年限等限制,到工作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城镇常住户口,其配偶、父母、子女和离不开的亲属可申请随迁落户。
2.安家补助。对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引才协议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事业人员管理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区分不同类型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发放2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发放1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一次性发放5万元。
3.生活补助。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年度考核合格后,按照不同层次给予生活补助,分5年发放。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给予1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3万元。
4.住房保障。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引入地内无购房登记信息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和C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在定西工作或服务期间,可长期免费居住人才公寓(周转房),入住标准为100-120平方米。“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员按照70-90平方米的标准申请,3年内免费入住;“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按照50-60平方米的标准申请,3年内免费入住。
租房补贴。因人才公寓未建成或房源不足未享受政府免租人才公寓(周转房)的,分类发放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每月发放20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员每月发放15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月发放1000元。
购房补助。全职引进的人才在引入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类享受购房补助政策。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1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一次性给予3万元。购买商品住房后不再重复享受租房补贴和人才公寓。对各类“陇原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全职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行更优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5.配偶安置。对全职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其配偶不在定西市就业或未就业的,按照其配偶原单位性质和本人意愿,坚持“身份不变、岗位适宜、双向选择、统筹调配”的原则,依据专业特长和安置意向、编制等情况,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统筹予以安置。
6.子女入学。对全职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其子女就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尊重本人意愿,按照“公办普惠为主、就近就便入学”的原则,积极保障其子女入学(入园)需求,享受县内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7.医疗保障。确定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为引进人才健康保健服务定点医院,为引进人才在预约挂号、检查治疗、专家服务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
8.培养培育。对表现优秀、作用发挥好的及时纳入县拔尖人才、县领军人才等县内高层次人才计划跟进培养,按拔尖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领军人才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津贴补助。
9.科技支持。对各类人才新建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名教授)工作室和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协同创新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8万元科研工作经费补助,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时适当向引进人才倾斜。
10.激励扶持。对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自带重大科技成果来陇西成功转化效益明显的,经专业机构评估认定后,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200万元科技项目资金支持。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
3.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赴外引进人才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陇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陇西县委组织部:0932-6629346
陇西县人社局:0932-6622167
陇西县教育局:0932-6622164
陇西县卫健局:0932-6622564
附件:1.2023年度定西市陇西县事业单位赴外引才岗位需求表
2.2023年度定西市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陇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ongxidj.gov.cn/showxw.asp?id=2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