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招聘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54号)、《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招聘工作的通知》(黔委退役军人组发[2022]1号)、《遵义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试行)》(遵委[2023]14号),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定向驻播部队随军家属招聘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
遵义市播州区镇乡事业单位工勤岗位2名(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驻播部队现役军人配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基层工作;
3.年龄女在20周岁及以上(
生、男在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此次招聘的基本程序为: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岗位选择、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
招聘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须本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遵义市播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报名人员须提交《遵义市播州区2023年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招聘报名表》(附件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两张。
报名人员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强军思想、《宪法知识》、贵州省省情、遵义市市情等相关知识和内容。
笔试时间: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准考证》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发放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公布在“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时间:
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3以内比例确定(未达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同一岗位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四)总成绩和名次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照总名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岗位选择
报考人员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岗位选择对象,并按名次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岗位选择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实施。考生放弃选择岗位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接指定聘用单位和岗位;考生选择岗位后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六)体检
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及职位条件、存在“不得聘用”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根据招聘对象的资格审查、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招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九)办理手续
1.对拟招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备案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招聘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应聘者违约,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区事业单位公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考生不按时按要求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1:遵义市播州区事业单位2023年定向驻播部队随军家属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遵义市播州区事业单位2023年定向驻播部队随军家属招聘报名表.xlsx
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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