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集团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集团的人才队伍建设,现结合实际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企业员工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岗位与条件有关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网络资格初审、组织考试、组织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莆田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utian.gov.cn/)”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http://pt.hxrc.com)”发布招考公告,明确本次招聘的岗位、条件、程序和要求等。
(二)网络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
报名时须上传本人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留学人员除外)、及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人员需上传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网络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于
2.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届时公布在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http://pt.hxrc.com)上,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等情况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可于笔试准考证打印功能开放后(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ksbm.hxrc.com)自助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其他要求。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所持的职称类证书应是经确认的公有制类证书。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准考证打印等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咨询0594-2200017(工作时间),联系人:翁先生。
(四)组织考试
1.开考条件
A类岗位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须符合3:1以上(含)开考基本条件,若报考者人数达不到对应开考比例的,则根据实有报名人数按比例自动调整对应岗位招聘人数。
B类岗位招聘按照系统报名先后顺序进行网络初审,每个岗位网络初审合格人数与招收人数达到20:1时,则该岗位不再审核。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重点考查考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与运用等,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A类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是1:1进入面试的,则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若同一个岗位按比例选取面试人数时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排名并列的,并列人员均确定为面试对象。
B类岗位根据考生确定初审合格者为面试对象。若出现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是1:1进入面试的,则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证。面试只进行一次。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工作部和我集团将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若复审时发现考生所提交各项材料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视为复审不合格。复审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无法亲自办理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围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写委托书。
4.成绩评定
A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若面试、笔试分数一样须加试职业倾向测试。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会在相关网站公布。
B类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加分成绩。
具体加分情形如下:
1)报考“B01技术负责人”岗位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总成绩加2分,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成绩加2分。
2)报考“B02项目经理”岗位的,具备其他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证书加1分。
3)具备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
4)加分上限为3分。
5)符合加分项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加分证明,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加分资格。
若同岗位末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情况如下:
①报考技术负责人的,市政工程专业考生优先;
②报考项目经理的,同时具备其他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优先;
③若报考人员条件均相同,则采取职业倾向测试。
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会在相关网站公布。
(五)组织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地点。在本市范围内选择一家体检医疗机构(三级甲等)。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资格,不另行组织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仅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档案资料、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征信记录等。若是在职考生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莆田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utian.gov.cn/)”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http://pt.hxrc.com)”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结果名单,笔试、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莆田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utian.gov.cn/)”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http://pt.hxrc.com)”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二)在本次招聘中,同一岗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入职等任一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可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资格复审递补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1次)。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有逃避兵役拒服兵役行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考录后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所学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虚报在校成绩的;
3.有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的。
(五)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问题,可在工作时间联系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黄女士(0594-2930699)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工作部翁先生(0594-2200017)。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3959559009(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岗位与条件有关情况一览表
莆田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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