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现有杭州学院路、萧山以及上虞三个校区,主校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学知路151号。
(二)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省加氢站建设运行服务中心牌子,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牌子,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主要职责是为本省建设工程造价、工程建设标准化、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招投标提供管理服务。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6个岗位34人,具体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12个岗位28人;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3个岗位5人;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1个岗位1人。
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具体要求、招聘方式等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2年7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含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时间:
3、网上缴费。时间: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见准考证。如届时因疫情等因素影响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将以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所发布通知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入围面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招聘单位通知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面试分两轮进行,包括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综合面试,逐轮淘汰。第一轮(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后,按笔试40%、本轮面试60%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成绩相同,以本轮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第二轮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的,入围本轮面试的起点成绩<笔试成绩40%+第一轮面试成绩60%>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第二轮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其他单位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匹配性、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后,各岗位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含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察环节有不合格者,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需要递补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另行安排递补规则的,从其安排。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t.zj.gov.cn,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
3、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czp.zjjs.edu.cn,“通知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0571-81050960。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0571-82588436
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0571-81050940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0571-88059869
附件: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3家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计划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ebbm.zjks.gov.cn/showInfo/Info.aspx?id=7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