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警务巡防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60名,主要从事城区巡防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限男性。
三、招聘的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警务巡防队员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宛城区委政法委从事警务巡防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缴纳五险,享受用工人员相关待遇。
工资标准:基本工资1800元/月(交五险后实发薪资)。
四、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端正;
2、身高170厘米以上,年龄18岁至35周岁(
3、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政治坚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警务巡防工作;
6、同等条件下,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民警配偶、子女可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治安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因违反有关纪律规定被原工作单位解聘的;
5、配偶、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者配偶、直系亲属、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招聘工作流程
本次招聘警务巡防队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建设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角卧龙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公开方式进行。应聘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籍地不限)、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报名,经测量身高及资格审查合格后,如实填写《招聘警务巡防队员报名表》,交单色蓝底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考务费:30元/人。报名人员需严格遵守南阳市最新疫情防控规定。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包括文化综合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体检合格的人员即为考察对象。
(四)公示及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试用期3个月,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派遣公司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已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招聘实行公正、公平、诚信原则,即报考者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7-63207676,15637772345
中共南阳市宛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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