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校人事[2013]40号)精神和学校工作的需要,我校中歌艺术学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工作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级别 |
招聘人数 |
中歌艺术学院 |
院党政办行政人员 |
管理岗二级 |
1人 |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团队合作意识强,身心健康,无不良记录;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5.其他要求见附件1岗位说明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事项:
应聘人员须在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
4、体检表或健康证;
5、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的成年人,女:35周岁以下的成年人。
6、对应聘岗位有学位学历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对应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要求的需提供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等证明材料或通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分数相同,学历高优先;若分数与学历均相同,由评委投票决定排序)并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五、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面试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海洋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东海洋大学中歌艺术学院 胡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9-2383686;0759-2383699
附件【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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