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卫生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能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
(四)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公共卫生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人数:1名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878341761
邮箱:352180014@qq.com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下载相应附件填写,于2023年3月27日至4月9日17:00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52180014@qq.com,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位+公共卫生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人员应聘材料+高校人才网”(时间以邮件发送到我校的接收时间为准,发送邮件后须进行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见附件1);
2.桂林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3.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应届生应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见附件3),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应聘者名单将在桂林医学院官网(https://www.glmc.edu.cn)发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具体方案将在资格审查后,于学校官网(https://www.g1mc.edu.cn)公布。
(四)政治审核
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按《桂林医学院拟聘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有关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人事处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经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规定1:3开考比例时,视岗位情况相应核减开考比例。
(四)监督电话:0773-5895235(纪委监察室)
附件:
1.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
2.桂林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附件【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附件.zip】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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