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由成都市金牛区国资和金融局全额出资的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子公司四川天府环境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四川天府环境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岗位职责及招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1.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组织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及体制机制改革。
4.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经营计划、预算及投资融资方案。
5.完善公司治理,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6.依法、依规、依纪组织开展公司内控风险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7.公司章程、党组织、董事会与上级主管单位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及必要的协作沟通能力。
(3)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具备正常履职所需要基本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2.任职条件。
(1)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取得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者优先。
(2)具有10年及以上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工作经验;具有3年及以上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连续担任高管工作经历。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关专业背景,熟悉国资国企和环卫环保行业政策法规,熟悉环卫环保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在环卫环保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认可度的优秀管理人才优先。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专业的业务分析能力,具备突出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服务工作由成都市金牛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外调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十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金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金牛环投集团微信公众号、成都人才网、“金牛国投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至2023年4月21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个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压缩包按照“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邮箱。(邮箱:jngtrlzygs@163.com)
(三)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形成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笔试。
1.资格初审通过后短信通知笔试时间及地址。
2.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笔试。
3.笔试成绩前5名作为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名额空缺将依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2.资格复审资料为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址,以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面试者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按面试成绩平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最终得分成绩排名第1名的人员且不低于60分者作为拟录用人选。
3.面试人员成绩最高分者入围。若面试成绩并列,以面试中专业能力要素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外调考察。
由金牛区委国资国企工委研究确定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社区,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了解。
(八)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前往二甲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入体检环节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可以从相应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金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成都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成绩排名、拟录用岗位、体检结果等。公示期限为5天。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区国资国企工委反映问题,且提供相关线索,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金牛区委国资国企工委审批后,由四川天府环境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相关聘任程序,与岗位所属用人主体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市金牛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选聘任用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包括于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可经金牛区委国资国企工委研究后依次递补。
3.聘用人员享受用人单位统一标准的薪酬福利。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应聘者提交信息或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凡符合任职条件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均可报名。
3.应聘人员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4月10日。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金牛区委国资国企工委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该岗位招聘,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牛区委国资国企工委负责解释。
7.咨询电话:汪老师028-87683223/蔡老师028-87588326;举报电话:028-87705591。
本公告由成都市金牛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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