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县属国有企业的生机和活力,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多样化人才的需求,提高县属国有企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计划选聘岗位为: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1名,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3名,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具体以实际选聘为准。
二、选聘范围
(一)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人员(一旦聘用需辞去原有职务)。
(二)具有国有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经历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应聘者一般应具有县(市、区)以上国有企业(国有平台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任职经历;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4.应聘者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0周岁,年龄及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2022年8月3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聘用岗位有执业资格或者职称资格等要求的,应具有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或者职称证书;
7.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任职资格
1.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1)年龄:30岁—45岁;
(2)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农学、法律等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优先;
(3)政治面貌:不作限制,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4)工作经历:具有3年以上同等岗位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国有企业(国有平台公司)高层管理经验;
(5)能力素质: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决策能力、统筹能力和谈判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企业管理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
(6)知识技能: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熟悉招商运营、投融资管理、资产经营、资本运作等知识,熟悉公司法、财务管理和劳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2.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1)年龄:30岁—45岁;
(2)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企业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优先;
(3)工作经历:具有5年以上国有企业(国有平台公司)工作经验,并且具有3年以上国有企业(国有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经验;
(4)能力素质: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行业影响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5)知识技能:熟悉管理学、经济学,掌握营销、市场策划、财务、法律等方面知识。
3.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1)年龄:30岁—45岁;
(2)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具有会计、经济、审计中级及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资格证的优先;
(3)工作经历:具有3年以上会计、财务工作经验,同时拥有银行从业背景,熟悉国家金融政策、融资类型及发债业务的优先;
(4)能力素质: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能完成并组织财务预算、财务分析、成本和费用控制工作,并有较强的与财税、发改等部门沟通协调的能力,能为公司在重大项目预算、决算、税收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
(5)知识技能:掌握会计学、企业管理、金融法规等相关知识,并熟悉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渠道。
确因工作需要或者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内容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因个人原因,曾导致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5.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立案审查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7.不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四、选聘方式和程序
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开选聘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业绩评价、面试答辩、考察及公示、讨论决定等环节,具体如下:
(一)发布公告(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6日)
采取网上发布选聘公告,选聘公告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kmxd.gov.cn/)、寻甸融媒、寻甸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本次选聘主体为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由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
(二)报名(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受理。
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地点报名:①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企业工作经历证明、任职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任职需要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附件3,需本人亲笔签名);⑥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
网络报名:采用邮件投递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xdrcb204@163.com,发送邮件命名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需提供的邮件资料为:①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②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③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④企业工作经历证明、任职经历证明扫描件;⑤任职需要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⑥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⑦近期免冠1寸电子证件照。
注意事项:网络报名人员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后,请电话核实确认。
现场报名地点:寻甸县委组织部会议室(县委大院2楼,联系电话:0871-62661618)。
(三)资格审查(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
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应聘资格进行详细初审。初审主要审查其报名材料(包括各种证件、证书和证明材料等),资格审查通过后报领导小组备案进入业绩评价和面试答辩环节。
(四)业绩评价(2022年9月26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价,重点对个人综合素质、专业技术能力以及技术的实用性及预期效益进行量化评估,判断被评价者是否具备岗位履职能力和工作成效。
(五)面试答辩(2022年9月27日)
由面试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对面试答辩人员进行面试评分,面试答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与地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面试考核内容:仪容仪表、修养、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责任心和协作精神、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领导水平、综合素质测评等项目。领导小组选定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面试小组由7人组成,具体负责面试相关工作。
(六)考察及公示(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1日)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选聘职位分别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七)讨论决定(2022年10月14日前)
由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任用建议,由县国有企业党工委按照干管权限依照有关法规和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并分别报县委、县政府备案。经组织考察,认为某个职位无合适的人选,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该职位可空缺。
五、薪酬待遇
对公开选聘的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按照干管权限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能胜任本职的,依法履行正式聘任手续;经考察不能胜任本职的,按聘用协议予以解聘。相关待遇如下:
董事长兼总经理岗位税前薪酬范围为30—60万元;
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岗位税前薪酬范围为29—53万元;
副总经理岗位税前薪酬范围为24—48万元;
财务总监岗位税前薪酬范围为24—48万元。
上述岗位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年度考核)收入组成。其中:
基本年薪是指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年度基本收入,其他副职根据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作相应调整,即: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基本年薪暂定为30万元/年,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的基本年薪暂定为29万元/年,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基本年薪暂定为24万元/年。基本年薪不与企业综合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绩效年薪是指国有企业负责人与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根据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结果,由国有企业党工委报县政府研究确定。
六、任期与退出
(一)选聘的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3年为一个任期(含试用期)。每年度均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国有企业党工委负责,各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对选聘人员进行考核。任期内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并重新签订聘任协议,办理聘用手续。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不再办理聘用。
(二)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辞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需提前3个月向县国有企业党工委提交申请,辞去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的,需提前1个月向县国有企业党工委提交申请。由县国有企业党工委综合研究,按照程序开展解聘相关工作,并报县委、县政府备案。
(三)建立健全市场化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畅通退出渠道。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国有企业党工委研究按程序开展解聘相关工作,报县委、县政府备案:
1.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
2.聘任期内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3.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
4.聘期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影响任职的;
5.县政府、企业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重要情形。
七、选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选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选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三)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他违反公开选聘有关规定行为的。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体检、考察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讨论决定聘用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疫情防控
按照云南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应聘者“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应聘者须在现场面试答辩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疫情期间,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此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71—62662236(县纪委县监委)
(四)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寻甸县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寻甸县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开选聘职位要求表
附件3.寻甸县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开选聘报考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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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kmxd.gov.cn/c/2022-09-15/62098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