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法治日报》曝光了一些求职毕业生遭遇骗局的现象,引起舆论的关注和热议。据报道,有些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打着招聘的旗号,声称可以提供工作或兼职,前提是求职者自费参加他们指定的岗前培训以提升技能,当求职者支付不菲的培训费甚至不惜为此贷款后,才发现自己上当了。
比如,某公司宣称新人入职、转正之后,月薪能到七八千元,但求职者要参加培训,实训时长在2.5个月至3个月左右,费用为24900元。这笔费用,对很多年轻的毕业生来说,都是沉重的负担。更重要的是,交了钱也未必就能有工作岗位,甚至在现实中,有的公司拿钱后就“跑路”了,纯粹就是一场骗局。
这样的骗局,本来不难被识破,部分求职者上当受骗,固然与其警惕意识较弱有关,但也与不少人对工作机会的渴望不无关系。
一些不法者之所以能得逞,正是利用了部分毕业生求职心切的心理。很多被侵犯权益的求职者,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也不会去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而且,求职季事务繁忙,很多毕业生确实也没时间和精力去维权,只能暂时忍气吞声,另寻他路。这也纵容了一些用人单位,不仅不纠正自己的错误,反而进一步想方设法骗取求职者的钱财,损害求职者的利益。
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很多就业乱象牵涉的领域较多,需要统筹协调多部门,加强对求职者权益的保障,尤其是在执法层面,不应该纵容那些长期骗取求职者钱财的公司逍遥法外。对于这类乱象,应当及时出手,该罚款的罚款,该关停的关停,绝不能等到求职者权益受损、维权艰难的时候,才让那些违法的公司受到实质性处罚。
此外,警惕“培训贷”陷阱,有能力识破骗术和套路,也应该成为年轻人的一项基本素养。此前,有网友曾在社交网站上分享经验称,“只要是让先交钱的用人单位,一律都是骗子”,这话虽然有点偏激,但也不是完全没道理。正规的用人单位,不会让求职者入职前先交一笔所谓的“培训费”,更不可能让人贷款去“学习”。在求职过程中,擦亮双眼、提高警惕,才能避免上当受骗。
对此,大学就业指导部门的老师,也该担起责任,帮助学生了解求职道路上的“危险”区域,及早产生警惕意识,防止上当受骗。